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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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景园林实验室开放及管理细则
2017-06-30 13:44   审核人:

风景园林实验室开放及管理细则

一、开放

本实验室面向本校的科研项目研究者开放,支持涉及到风景园林学科领域研究,及学校创新基金项目和大型设备开放基金项目的展开,以各种科研研究活动推动实验室建设。

二、开放内容

科研活动:

支持教师、研究生、本科生进行创新基金项目的设计研究,支持教师研究生进行大型设备开放基金项目研究。

三、具体安排

开放周次:每学期3-16周;

开放时间:上午8:00-下午6:00之间,需提前一周预约。

四、开放细则

1、 科研活动使用者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前提交申请,由建筑与城乡环境实验教学中心和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批复后,提前一周预约,具体时间由实验中心统一安排。

2、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,设备使用前,必须由设备管理者讲解设备使用守则、注意事项。设备开机检查。签名登记。使用结束后,由设备管理者检查设备是否更完好,并作好使用时间、设备登记

3、 由于全校师生众多,为保证实验设备的共享范围,申请开放的每个研究项目每周使用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小时;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使用时间,需在不影响实验中心正常工作的前提下,向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提交申请,由实验中心主任和分管实验教学的院长进行审批。

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

2017年7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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