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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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物理实验室开放及管理细则
2017-07-05 13:45   审核人:

建筑物理实验室开放及管理细则

一、开放

本实验室面向本院本科生和全校研究生和教师开放,支持本科生课程设计、毕业设计和涉及到建筑物理学科领域研究,及学校创新基金项目和大型设备开放基金项目的展开。以各种科研研究活动推动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,以探究型思想指导学生,鼓励学生创新思维,展开设计型、创新性研究。

二、开放内容

1 本科生开放  

本科生课程设计、毕业设计涉及到的建筑物理研究,提供研究设备和实验场地

2 研究生开放  

研究生课程设计、毕业论文涉及到的建筑物理研究,提供研究设备和实验场地

3 其他科研活动  

支持教师、本科生进行创新基金项目的设计研究,支持教师研究生进行大型设备开放基金项目研究。

三、具体安排

开放周次:每学期3-16周;

开放时间:上午8:00-下午6:00

注:实验教学除外

四、开放细则

1、 本科生、研究生需指导教师提交申请,预约时间,由实验中心统一安排。

2、 其他科研活动使用者需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申请,预约时间,由实验中心统一安排。

3、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,设备使用前,必须由设备管理者讲解设备使用守则、注意事项。设备开机检查。签名登记。使用结束后,由设备管理者检查设备是否更完好,并作好使用时间、设备登记

4、 由于全校师生众多,为保证实验设备的共享范围,申请开放的每门课程、每个研究项目每周使用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学时;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使用时间,需在不影响实验中心正常工作的前提下,向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提交申请,由实验中心主任和分管实验教学的院长进行审批。

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

2017年7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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